□ 利郎(中国)有限公司副总裁 胡诚初
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电视已经成为家庭和公共场所不可或缺的文化载体,成为了人们享受娱乐精神生活的一种主要方式;也记不清电视广告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渗透到所有的电视节目中,成为人们获取各类信息必不可少的渠道。虽然人们对广告的形式和质量评价贬褒不一,但是,电视广告的影响力已经没有人再去怀疑了。
当你走亲访友临近家门或探望病人时,大脑潜意识中突然出现“送礼只送脑白金”,你就能感受到,电视广告已经可怕地抢占你的心智,这便是电视广告所谓的“霸主效应”。
然而,随着社会的进步、科技的发展,数字技术、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蜂涌地介入媒体的行列,各类广告形式似乎以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阵势,形成一股对电视广告强烈的冲击波。特别是网络广告,更是铺天盖地出现在人们的电脑屏幕上,意欲囊括所有网民受众的视觉。但是,理想与现实总是存在差距的。就拿我们在04年奥运会期间投放广告为例,还没有其他任何一种媒体,可以通过电视广告在短短的16天里,抢占到近100亿受众的眼球,使一个仅仅是省级区域的品牌,一跃成为全国性品牌。是什么力量,可以让大部份的受众认同你的品牌?是什么力量,可以让加盟者纷至沓来?答案很明确——是品牌的力量!是电视广告的力量!电视广告是受众唯一最直观、最信任的媒体,央视又是电视台中最强势的媒体品牌,有了央视媒体做背书,其品牌广告的宣传、品牌可信度就有了强有力的支撑。
再如我们选择在世界杯期间投放广告为例,虽然利郎本身并不属于体育用品行业,但考虑到我们的目标消费群体锁定的是商务人士。而商务人士对体育的爱好向来是情有独钟的,高端的体育赛事更是商务人士所必定关注的事件。“世界杯”本身是体育赛事的一个世界级高端品牌,而“中央电视台”又是媒体的高端品牌,我们利用这样一个赛事转播的有利平台,来“傍”两个大牌,肯定就能使我们的品牌地位得到更进一步的提高。事实证明了这一点,世界杯期间适逢我们的订货会召开,通过世界杯的广告投放,增强了我们代理商的信心,使我们的订货量远远超过我们的预期效果。这种效应不是其他媒体的广告传播能够达到的。
至于其他媒体的广告效果,对于利朗而言是远不能与电视广告相比的。比如,今年是“中国意大利艺术年”,中国有不少服装品牌去米兰参加了一些发布活动,这是一件值得庆贺和宣传的事件。但是,由于主办方选择的是网络宣传方式,除了业内相关人士偶尔会去浏览一下之外,其他网民很少关注这类事件。这样,既没有通过媒介传播起到品牌加厚的作用,又大大缩小和削弱了事件的传播面和影响力。一项原本投入了不菲的成本,希望可以借助“事件营销”而达到品牌提升和市场扩张的策划,由于媒介、广告传播形式选择不当,资源没有得到整合,使有利的事件效应销声匿迹,丧失了利用“事件”做营销的机会。
因此,电视广告的霸主地位,就目前来看还是无法撼动的。中国是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,平均每天观看电视的不会少于3—4亿人次,如果按全国300—400家大大小小电视媒体计算,每天平均100万人次观看一个台。试想,当一则电视广告出现在一个台的时候,如果能有1/10的人次观看到,数字就十分可观了。如此优势的传播效应,就目前而言其他媒体自然无法达到。